2016年12月7日 星期一
薩默(左圖)在車禍中喪生,涉事司機克蘭被判入獄。
(華盛頓5日綜合電)美國新墨西哥州一名中年男子駕車時追尾,撞死前車的18歲少女。司機早前已經認罪,法官除了判他入獄外,還下令要他隨身帶着死者照片及死者母親的親筆信,以時刻緊記他所奪去的生命。
涉案的50歲男子克蘭是一名貨櫃車司機,他在去年8月在近亞特蘭大南部的70號洲際公路上追尾,撞死前面一架SUV上的18歲少女薩默,並引發7車連環相撞。
克蘭於上月22日認罪,法官判他入獄60天,出獄后須緩刑兩年。薩默的母親向法庭表示已經原諒對方,法官深受感動,故在克蘭的緩刑上提出額外條件,就是他必須隨身帶着薩默的照片,還有其母寫的受害人陳述書。薩默的母親曾在庭上讀出陳述書,她说:“我相信薩默會希望我原諒你,但請你了解原諒與遺忘的差別。我知道如果想在大限之日到來時再看到女兒,必須要原諒。”
法官指此舉是希望克蘭時刻提醒自己,他所奪去的生命,以及獲死者的母親原諒。假若克蘭違反條件,或需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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