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您來到美新社! 請登錄 註冊

美新社

陳玲華廣告

首页 > 美洲新聞 > 紐約

聯邦法官駁回華人告國會領袖案

發佈時間:2017年07月17日 22:43 來源:紐約僑報 评论:0條 點擊:3712次

圖為劉迎曦。 (資料圖)


  【僑報記者林菁7月17日紐約報導】美國華裔公民劉迎曦(Lewis Liu)狀告國會領袖,提請廢除選舉人團(Electoral College)制度的訴訟,近日被聯邦法官駁回。 7月10日,法官同意被告提出駁回訴訟的動議,因為原告沒有提供受到傷害的具體事實,因此不接受起訴。原告將提出上訴。


劉迎曦去年年底向紐約南區聯邦法庭提出訴訟,要求修改美國總統選舉制度,廢除現行的選舉人團制度,用“一人一票”普選制取代之,理由是現行美國總統選舉制度不合理,每個選民手中一票不具備同等價值。劉迎曦這起訴訟案的唯一原告,他的弟弟劉宇曦(Glen Liu)是他的代表律師。


劉迎曦表示,法官威廉·保利三世(William H。 Pauley III)在兩頁裁決中,並沒有對原告提出的核心事實提出異議:第一,根據選舉人團的規定,原告作為紐約州居民的選票價值少於在人口較少的州的選票價值;第二,生活在43個人口眾多的州的98%的美國人的選票價值都不到懷俄明州居民的選票價值的60%。然而, 法官認為“這正是一種抽象的,廣泛共享的傷害,法院依循常例子地以缺乏資格理由駁回,因為每個選民都遭受同樣的被指控的傷害。”(This is precisely the sort of abstract,widely shared “injury”that courts routinely dismiss on standing grounds,as every voter suffers the same alleged harm。)


劉迎曦發表聲明稱:“我們尊重但強烈地不同意這一裁定,並將向美國巡迴上訴法院提起上訴。首先,我們不同意支撐這個裁決的理由。按照該邏輯,如果某一個傷害是強加在人數龐大的群體,那麼這一受害群體的任何一個成員都缺乏具體和確實的傷害,因此也就沒有資格提起訴訟,要求公正。”


劉迎曦指出,聯邦地區法院的以上判決其實傳達這樣一個含義,大多數的美國人只有保持沉默和順從,其所謂的不可剝奪的權利只有在那些國會的政客們大發慈悲的時候,才會被施捨。


他表示:“我們從一開始就知道我們的使命將是漫長的艱辛旅程。通過向上訴法院提出上訴,我們正在進入我們訴訟的第二階段。無論我們面臨如此巨大的挑戰,我們仍然決心為我們的使命而奮鬥:廢除選舉人團!實現所有美國人的平等投票權,無論居住在哪個州!”


發表評論 已有0 條評論

  • *用户名:
  • *我的態度:
  • *驗證碼:
    驗證碼
国泰银行上海灘餐廳張青會計師事務所銀泰珠寶葉俊麟會計師華興保險方孝伟律师事务所
寶爾博物館鄭博仁律師事務所凱悅大酒樓美國奧淇國際金融CAMP CEOS AI Camp 康美芝秀權威保險

Copyright@since2016 chinesenewsusa.com All Rights Reserved